【项目属地】
安徽·阜阳|滁州|山东·潍坊|江苏·盐城
【项目概况】
包装盐公路运输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用于本项目的自有国5标准以上的(含国5)运输车辆(12.5-17米)10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运输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复印件,所提供的运输车辆要符合或遵守国家法律和运输道路所在地的交通和环保法规等相关要求,登记、注册为投标人公司所属车辆为自有车辆,租赁、协议、个人等车辆不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