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漳州
【项目概况】
PTA平板车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10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 2、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承揽过一项平板车运输服务项目。 4、投标人需有至少11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平板车(载重32.4吨/车及以上)。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