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重庆
【项目概况】
烟叶(散烟、片烟、烟梗、烟末)及烟用物资短途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的自有运输车辆(载重重量10吨及以上)不少于6辆(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为竞谈供应商本单位),未提供者视为无效竞谈,如机动车处于抵押状态,须提供抵押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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